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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黄帝四经·十六经》的第一篇《立命》在描述黄帝成为受命于天、定位于地、成名于人的天下宗之后,第一步强调了乃立王、三公,立国置君、三卿即建立政治秩序和安排贤能的重要,第二步则强调了数日、历月、计岁,以当日月之行即取象、效法天地的运行、节律、秩序的重要。
然而,科学并不是在招聘目录上捡走了一些或大半任务,科学是从哲学内部接过了建构普适理论这一根本任务。那还不如说我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呢。
也许,关于自然,我们有两种类型的理论,一类是科学理论,一类是哲学理论。哲学的终结意味着科学技术世界以及适应于这一世界的社会秩序的胜利,哲学的终结意指:基于西欧思想的世界文明的开始。不说提供基础,说提供一般性的指导吧。科学现在不能回答和永远不能回答的问题是两类根本不同的问题,不宜混为一谈。由于目标的转变,那些本来处在边缘的现象,如今被移到了理论注意力的中心。
哲学和科学并非分别关心同一些命题的意义和真理性,它们是用不同的语言或曰命题开展其工作的。例如,数学不回答或不能回答数是什么,牛顿物理学不回答或不能回答时间是什么。文二年《左传》曰:郑祖厉王。
[《毛诗正义》卷十七(之四),《十三经注疏》整理本,第6册,第1353页] ③此句当作:宗子,谓王之適子。所以王室所在的丰镐,便称为‘宗周。(14)陈戍国指出:研究殷周以后的中国宗法而撇开《丧服》,简直不可思议。‘别子之所自出者,说的就是宗法家族的太祖‘祖之所自出,亦即别子的所出之君。
金景芳指出:士大夫祭先祖于宗庙,诸侯不仅祭宗庙而且祭社稷,天子则在祭宗庙、社稷之外,另有郊天之祭,与宗庙相应的是家,与社稷相应的是国,与郊天之祭相应的则是天下。(13)《注》所谓的君恩可以下施,是指君可以以亲亲原则(恩)对待族人,这是自上而下的。
惟在天子诸侯,则宗统与君统合,故不必以宗名。昭十七年(似当为十八年)传:子产使祝史徒主祏于周庙(注厉王庙)。若《公羊传》云‘有三年之丧,君不呼其门是也。(同上,第1952—1953页)又《郭店楚墓竹简》(荆门市博物馆整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88页)之《六德篇》亦出现同样的表述。
宗子统宗人,宗人非此统不治,故谓之宗统。天子与诸侯之尊,其所统者,不仅同姓、同宗,而且包含异姓与不得姓者。(36)《春秋左传注疏》隐公五年,《十三经注疏》整理本,第16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15页。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
《郊特牲》曰: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诸侯绝宗,大夫不可得而祖也。
故长民者无亲,众以为亲。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则国君于诸父昆弟不以宗法上的服制服之,而以君道臣之,这时候国君为诸父昆弟无服而诸父昆弟反而要为国君服斩衰。
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大夫以别子为士,其世为士者,大宗也。故封君之子臣昆弟,封君之孙臣诸父兄弟,言禀命之重,无弗斩焉者矣。故曰:‘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45)此外,正如《仪礼·丧服传》业已指出的那样,宗统祭祀所及,上可达于始祖。乃杜注于周庙下曰:周公出文王,故立其庙。
与篇首云祖之所自出文义同。后生不敢掠美,特志于此。
(42) 罗洪先正确地看到,礼家对宗法的论述皆自继世诸侯言之者,即从诸侯的视角而命大宗之创立者为别子,而别子实为公族大夫,至于天子、诸侯因有人民、社稷之寄,有朝觐、聘享、祭祀、省助之政,故而其势不能自领其宗。(34)金景芳更为明确地指出:宗统与君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诸侯世爵,掌握一国政权,尽臣诸父昆弟,在其政权所及的范围内,宗法不适用,决定身份的是政治地位不是血缘关系。(27)这里,天子的祖父母、曾祖父母、后、太子、嫡妇等,皆在君统之内,这里尊服与亲服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说亲服被包含在尊服之内。
但当亲情关系与政治尊卑关系相遇时,政治上的关系则是主导性的。郑玄一方面坚持诸侯绝宗,公子不得祢先君,但另一方面又说:王子弟则立其祖王之庙,其祭祀王皆赐禽焉(53),大夫采地之所祀,与都同。故设宗法系之别子……是皆自继世诸侯言之者也。此非圣王以贵凌下,薄亲亲之仁,以丧者不祭,唯越绋而祭天地社稷,吉凶不相干,屈于私亲而阙祭祀宾享之制,顾私恩而忘大义,非所以重国体也。
关 键 词:宗统 君统 继所自出clan lineage monarch lineage succeed by own origin 西周家天下的王制为千年中国传统政制奠定了制度性根基,对于西周王制而言,最根本的问题之一是政治层面的君统与社会层面的宗统之间的关系,自汉代郑玄与毛亨各自提出不同的回答方案以来,这已经成为一个聚讼千年而不得解决但又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天子诸侯与旁亲绝期,而对于其正统之亲则不绝不降。
大夫及大夫以下者则不在此例,必须为旁亲服丧,《中庸》的‘期之丧,达乎大夫,即是此义。(44)徐儒宗编校整理:《罗洪先集》卷二《宗论中》,第35、35—36页。
郑氏无驳,与许氏同也。(39)在《汉书·杨胡朱梅云传》中,梅福有诸侯夺宗,圣庶夺嫡之说,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夺宗,始封之君尊为诸侯,则夺其旧为宗子之事也。
但这种夺宗与《仪礼·丧服传》所谓自尊别于卑者相应,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其子孙将其别于不为国君的公子,并将以其为祖而祀之,自建君统而脱离原来所在的宗统。诸侯及其大祖,具有深层的义理呼应。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69)《礼记·郊特牲》:唯社丘乘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
他又用大量的铜器铭文如周公方鼎铭文、邢侯簋铭、柞伯簋铭等表明诸侯祖天下、大夫祖诸侯的情况存在。(杜正胜:《古代社会与国家》,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第411页) (71)管东贵云:本枝百世的宗族生命树,本是根、干,如天子的君统与宗统,支是枝,指立宗分支,如别子为祖。
庶人者统于人者也,比闾族党之谓也。(37)无论社稷,还是苍生,相对于家族之宗庙,皆为更大的公共领域。
(38)在刘家和看来,所谓诸侯夺宗,只是夺了旧有大宗的地位,并不是被剥夺了宗法的关系。大夫所降,天子诸侯绝之不为服,所不臣乃服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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